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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黄维青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2 13:31:16  浏览:974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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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理标志制度的经济分析
地理标志制度是历史上特定经济形态的一种反映,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之一。TRIPS协议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是特定经济形态突破一国界限,参与国际贸易的结果。地理标志反映特定地理环境下的生产与产品之间的关联,特定的地理标志指特定国家、地域、地区的地理环境,包括自然的、人文的以及两者兼而有之的因素。特定的地理环境造就了特定产品所独有的品质,而地理标志可使这种品质得到相应的经济利益。一般而言,消费者选择产品往往基于两点,一是产品是否满足需要,二是产品品质,这都将在地理标志的知名度上有所反映,而地理标志的知名度是与经济效益息息相关的,这种经济效益对于生产者的意义则是生产的社会认可与否,必将对其再生产产生巨大影响。地理标志的经济意义与功能就在于此。
对于酒类产品,地理标志尤其有着重要的经济意义。不同的国家经济利益上的差异使其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持有不同的立场。一些国家由于有着特殊的气候、土壤及传统的生产方式等原因,盛产一些富有特色的农产品。而有些国家则相反,恰恰是这些农产品的进口消费国。因而,在乌拉圭回合关于地理标志的谈判中,以欧盟和瑞士为代表的一些国家不遗余力地推动地理标志的国际保护,要求将地理标志纳入TRIPS协议。这是因为地理标志代表了特定地域生产商的利益,反映了以庄园经济为主要形式的制酒业在欧洲经济中举足轻重的地位。而这种地位与影响必然在欧洲国家中的法律与代表欧洲国家利益的欧盟的法律中有所体现。随着欧洲经济的国际化,伴随“地理标志”载体的有形商品大量输出到世界各国与地区,必然促使“地理标志国际保护”成为欧洲一些国家及欧盟的迫切愿望。而以美国为代表的一方则持反对态度。现有的TRIPS协议中“地理标志”的保护内容便是双方在谈判中妥协的结果。
二、地理标志的概念
地理标志是当今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一项重要知识产权,首创于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目前不仅为世界上许多国家立法所普遍采用,而且成为一些国际条约的法律内容。随着我国加入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将直接适用于我国。我国2001年12月1日施行的新《商标法》第一次将地理标志纳入其保护对象。尽管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已为国际公约及多数国家立法所确认,但在国际上,各国关于地理标志并无统一定义。如《澳大利亚商标法》将其定义为:就某国家或某国家内区域出产的物品而言,指在该国被认可的标志,用于表示该产品出产于该国家、地区或区域;或表示因该地理产地而具有某种质量,名誉或其他特性。
TRIPS协议认为地理标志是指识别商品来自其成员地域内,或该地域内的特定地区或地点的标志,而地理身份赋予商品以特定的质量、信誉及其他特征。我国基本上采用这种定义,新《商标法》第16条规定,地理标志是表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地理标志又被称为原产地名称。从广义上讲,地理标志包括货源标记,或产地名称、产地标记.和原产地名称。所谓货源标记是表示一种产品来源于某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标记,目的在于说明产品是在该地生产制造或加工的,如“中国制造”、“上海制造”等。而原产地名称其实质是一种质量认证标志,向消费者保证该产品的质量和特点。原产地名称不仅表明商品的来源,更表明商品的“特定品质”。根据我国《商标法》关于地理标志的规定,本文从狭义的角度分析地理标志的特征,即文章中的“地理标志”与“原产地名称”意义一致。
三、地理标志的特点
(一)地理标志的主要特点
1、地理标志是一种区别商品来源的标志。
区别性是地理标志与其他商品标志所共有的特征。由于商品上的地理标志将来源于“原产地”的商品与其它地区的同种商品相区别,这使得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了识别和选择的方向。其中的地理名称必须具有某种特征,而非所有的地理名称都能成为地理标志,只有以某种产品闻名于世、且这种闻名的产品的质量特征完全或主要取决于该地方的地理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从“区别功能”方面看,地理标志,指原产地名称.与货源标记具有相同之处。但地理标志的“区别功能”比较抽象,消费者根据地理标志只能清楚该产品来源于哪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不可能仅凭商品上的地理标志确定该商品具体是由哪个厂商生产制造。可见,地理标志“只能表明商品来源于何地,而不能表明商品来源于何人”。因此,作为消费者如果要清楚该商品来源于某个具体的厂商,还必须注意该商品的商标、企业名称等其他标志。
2、地理标志是一种表明商品的特定品质的标志,区别功能是地理标志的一般功能,品质功能才是地理标志最本质的特征,即地理标志能够表明被标志产品的一定品质。根据公约和法律的规定,地理标志除表明商品来源于“某地”之外,还必须表明该商品不同于异地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是由“某地”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如中国“景德镇的陶瓷”产品、新疆的“库尔勒香梨”之所以“与众不同”而被消费者青睐,是因为这些产品的制造与产地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如“库尔勒香梨”独特的品质特征与产地的气候和充分的日照有直接的关联。正是由于地理标志具有表明产品“品质特征”的功能,有的学者十分直观地说,“原产地名称已成为一种具有普遍影响力的商品质量证书”。显然,地理标志的产品“品质特征”是一般货源标记所没有的,因为货源标记只是客观的说明产品来源于何地,并不要求使用货源标记的产品具有区别于异地同类产品的独特品质特征。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任何商品制造者均可在自己生产的商品上使用货源标志,又称产地名称,而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取得特定的地理标志使用权。也就是说使用货源标记时只要与产品确实来源于某地的事实一致即可;而使用地理标志不仅要求事实上的一致,使用者还必须依法取得了使用某一地理标志的权利,即使用者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地理标志”所要求的产品品质特征。另外,虽然地理标志所具有的产品“品质特征”和商标所具有的“代表商品品质特征”的功能有相同之处,消费者完全可以像信赖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标记的商品一样,去信赖使用地理标志的商品。但是,地理标志表明产品“品质特征”的功能主要取决于特定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而一个商标能够表明其所标志产品的品质特征,这主要是由于商标使用人通过改进生产技术和产品售后服务等措施,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为消费者真诚服务的结果。
地理标志是一种质优标记。地理标志是特定区域内为表明某种产品特殊质量与特性而使用的一种专用标记,既起到产地名称的作用,又说明了该地地理标志产品的与众不同的特色与风格。它是地理名称与该地区的特色产品的质量、信誉以及其他特征的有机结合。决定地理标志产品特色的因素包括自然和人文两个方面。自然因素主要指气候、环境、土质、水源以及天然原料等,人文因素主要指特有的产品制造工艺、传统配方、生产技术等。地理标志具有普遍的社会影响和公信力。
地理标志产品必须在相关地区内使用同类产品的社会公众当中享有较高的信誉与知名度。人们对地理标志能产生一种稳定的信赖感,以致于一看到地理标志就容易联想到其所代表的商品的一系列优良品性。地理标志的知名度与影响力通常需要通过详细科学的市场调查才能判别,这是对其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前提。
3、地理标志的构成核心是客观存在的“地理名称”。地理名称是指商品来源的具体地名,如“瑞士手表”、“北京烤鸭”、“涪陵榨菜”等地理标志中的“瑞士”、“北京”、“涪陵”等都是客观存在的具体地名,而不是臆造或者虚构。地理标志所代表的区域并没有一定之规或其他限制,它可以是一个特定的场所、地方、地区或国家的名称,也可以是行政区划或历史地名,但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如“茅台酒”中的“茅台”,“黄岩蜜橘”中的“黄岩”。一般来看,地理标志的构成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地理标志由具体的地理名称和商品名称组合而成;二是具体的地理名称直接表示地理标志,如香槟,即是法国的一个省名,又是产于该省一种起泡白葡萄酒的地理标志。由于地理名称的客观性和永久性,使得地理标志具有不可转让性和永久性。
4、:地理标志指向的是特定的地理区域。地理标志必须是正在使用中的地名,不能是历史地名。它既可以是国名,也可以是不致引起误导或者错认的地方行政区划名(包括省、市、县、乡镇、村)。如中国瓷器、泸州(市)老窖、茅台(镇)酒等。有的国家如美国还规定,具有显著识别性的名称、符号、图形标志也可以构成地理标志。一般来说,产品可分为天然产品和(半)制成品。天然产品地理标志的确认可能会容易些,但对于(半)制成品则相对比较麻烦。有时(半)制成品的工艺流程可能分布在不同地域内。例如意大利米兰时装所用面料可能产自罗马,这时通常将对产品属性特征起决定作用的加工地认定为该产品的地理标志。
5地理标志具有知识产权属性
地理标志不是独立的知识产权,但其具有知识产权的某些属性,如专用性、客体的非物质性。所不同的是没有严格的时间性。和商标制度一样,地理标志与其他知识产权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专利制度与著作权制度根源于“知识”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而地理标志制度与特定经济形态即商品经济相联系,所体现的意义不在于其“地理标志”富含多少“知识”,地理标志持有人为此“知识”付出多少,以及“知识”对经济发展具备什么意义,而在于地理标志制度背后所代表的经济秩序,这是地理标志制度与其他知识产权最本质的区别。正是这种区别导致保护时间上的差异,致使其不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地理标志的专用权人可根据自愿,不断续展保护期限。
5、地理标志是一种共有性无形财产。地理标志是一种质优证明,本身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的作用。使用地理标志,标示商品能够扩大商品销售量和市场份额,给生产者带来丰富的利润和回报。地理标志中蕴藏着经济价值,是一种无形财产。地理标志作为被公众认可的优质产品的一种标志,可为其带来无可比拟的竞争优势,并获得巨大财富。同时地理标志是基于产地的自然条件或产地的近代劳动者集体智慧而形成的,属于产地劳动者集体所有。由于其形成与该地自然和人文环境有直接关系,而且有些是非人为因素,这些应是该产地所有生产者集体共有而不能专属于某个个人或组织。凡是在该地的符合传统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有权享有该地理标志。因此,地理标志权是一种集体性权利,不得为个人、单位或其他组织独占和垄断。
(二)地理标志与商标、产地标志的关系
二者同属工业产权范畴,都是产品的商业标记,必须与产品相连接才能体现其商业价值,且都具有工业产权的共性,即专有性和地域性,二者都是表明产品原产地的重要因素。产地标记又有国际和国内两种理解。在国际上来看,产地标记即是原产国标记,是指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来源于某个国家或地区的标识、标签、文字、符号、图案以及与产地有关的各种证书等。通常用“在…制造”、“MADE IN…”表示。如哥伦比亚咖啡、瑞士手表等。原产地标记属于原产地规则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国际贸易中起着重要作用。合理地使用该标记可以增强国际名牌效应,打破关税壁垒,获取通关的便利。但也应该看到二者的不同之处:原产国标记只证明该产品从何而来,地理标志则不仅如此,还能更多地表明产品的特有质量,这是原产国标记所不能达到的。从国内而言,产地即为产品质量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定义的产地,包括生产地、制造地、装配地、种植地等地域。产地只说明产品来源于何地,并不考虑其质量与产地的密切程度。当然,产地标志在其产品质量达到一定程度并得到公认,可以上升为地理标志。但二者又有明显的区别。
虽然地理标志与商标在本质上别无二致,但二者也存在差异。首先,商标是一个较大的概念,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商标归注册企业所有,属于私权力;商标注册人对商标享有独占权、禁止权,可以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对商标有一定的保护期限,一般不低于7年,届时还要续展才能继续被保护。地理标志用来标示产品的特性和质量、信誉以及其他特征,与地理因素有关,是长期历史形成的、公认的和惟一的。一经注册,在该区域内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公平使用,属于公权力。其次,地理标志是客观的,而商标多是虚构或臆造的。再次,商标权具有排他性,其权利主体是特定企业或个人,地理标志不具有商标权意义的排他性,它可以由多个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只要这些企业设立在该地理区域,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就可以使用。第四,商标的功能在于识别提供特定的商品或服务的企业,而地理标志只是识别某一特定商品的地理来源,即生产该商品的一个或多个企业所在的地理区域。第五,商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而地理标志只能由本地的经营者使用,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最后,法律对商标的保护体现为“禁”与“行”两个方面,一方面,商标权人可以积极地行使其专用权,另一方面,又有权禁止他人的非法使用。而法律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主要体现为“禁”,既禁止非生产于特定地区的产品使用该地理标志,又禁止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产品使用该地理标志,以防止地理标志成为通用标志。
地理标志与驰名商标都具有信誉好、影响大、质量优等特点。但他们毕竟是两种不同的知识产权标记,其主要区别有:驰名商标的作用主要是标志商品的生产者以区别其他厂商,地理标志则直接表示产品的来源出处,以将本地产品与外地产品辨别开;驰名商标作为商标可依商标持有人的意愿自由转让,地理标志则不能对外转让,只限于特定地区的生产者使用;驰名商标的构成要素中不能有国名,而地理标志可以;驰名商标的保护幅度只限于商标权范围,地理标志的保护及于商号、商品名称、包装、产地等等。
地理标志与产地标志也具有区别。产地标记又称货源标记,指商品是由特定的国家、地区或地方、场所生产、制造或加工使用的文字或标记。地理标志与产地标记都具有标明产品来源的功能,但地理标志与产品标记的最大不同在于产品标记并不直接与产品的特性相联系。另外,虽然两者均为集体性权利,但享受权利的主体范围是不同的,产地标志可以由产地的全体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只能由符合一定条件和标准的厂家使用。如景德镇生产的瓷器能受到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南昌生产的瓷器只能使用产地标记。当然两者之间的区别并不是绝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相互转化。如果某种产品的产地标记的信誉不断上升,并能长期稳定的存在,那么这种产地标记就可能转化为地理标志;相反,如果某一地理标志产品由于制造工艺水平的下降、地理环境的变化而导致产品质量滑坡,信誉逐渐丧失,最终可能沦为普遍的产地标记。
四、西方国家有关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由于地理标志的重要作用,各国逐渐加强了对其的立法保护,目前主要存在3种保护方式。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商标法保护模式,通过公司或社团申请注册构成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进行保护。主要是为了防止在商品的来源上欺骗消费者,由注册人来制定共同承认的章程和标准,注册机构并不审查标准,只负责对标志进行注册,因而无法控制产品的质量和真实性,只有靠注册人的诚信和国民的法律保护意识来把握其有效性。另一种以法国为代表的专门立法模式,制定专门的保护法律和法规,指定专门的机构、规定具体的注册登记制度、保护条件和程序,并以官方机构、官方文件认可的形式来保护。其保护的重点是使用地理标志的生产者的利益,由于由官方制定或认可使用地理标志产品的标准、地域范围,因而对地理标志产品的监督、使用更加有效,较好地保持了产品的特色,提高了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程度,从而也提高了生产者的知名度,为其带来更高的商业价值。第三种是以瑞典为代表的反不正当竞争的保护模式,将侵犯地理标志的行为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禁止。在立法体系、保护方式和保护手段等方面各国都各自有独到之处。
目前,各国对上述几种保护方法都有立法和司法实践。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单独靠国内立法来保护地理标志是远远不够的,在世界范围内加强保护是发展趋势。
五、Trips协议中的地理标志的立法
我国是WTO成员国,有遵守Trips协议的法律义务。该协议中关于地理标志的保护内容主要有:1、地理标志的禁止使用行为。(1)在商品的称谓、表达上明示或暗示该商品来源于并非其来源地,并足以造成误认的。明示方式如在杭州生产的火腿上标明“金华火腿”字样,暗示方式如在原产中国的香水上使用“埃菲尔铁塔”(巴黎标志性建筑物)图形作为商品标记。(2)按巴黎公约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巴黎公约第十条(二)规定,成员应特别禁止下列情况:采取任何手段对竞争对方的企业、产品或工商业活动造成混乱的一切行为;在经营商业中利用谎言损害竞争对手的企业、商品或工业活动的信誉的;在经营商业中使用会使公众对商品的性质、制造方法、特点、适用目的或数量发生混乱的表示或说法。(3)包含或组合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其标志的地域。例如,在中国生产的葡萄酒上冠以“法国型葡萄酒”称谓。(4)虽真实指明商品的来源地,但仍误导公众的。2、葡萄酒与白酒的地理标志保护。酒类商品的利润高,容易成为伪造、假冒的对象,因而Trips协议将其单列出来,着重加强对它的地理标志保护。(1)禁止用地理标志表示并非来源于标志所指地方的酒。酒类产品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其质量与产地的地理特征密切相关。不同地理条件下出产的酒的色味差异很大,例如波尔多地区特殊的气候、水分等自然环境使得该地区酿出的酒的风味独一无二。(2)在葡萄酒的商标中包含并非其来源的地理标志,成员国应依职权或利害关系人的请求,驳回或撤消该商标的注册。考虑到不同国家的政治体制千差万别,Tirps协议并不要求成员国必然要采取单一的司法模式解决地理标志权利纠纷,允许有的国家采用行政机关主动依职权的方式来保护地理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说,鉴于知识产权保护不同于一般民事权利保护的特点,实践中这种模式的实施效果也许会更及时有效。(3)葡萄酒使用同音字或同形字的地理标志,则保护应及于每个标志。3。地理标志保护的例外。(1)善意或在先使用以及善意注册的。 (2)通常用语。有些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与公共领域中用语相同,如比萨饼在许多国家都被采用称呼一种食品,即使其在当地生产而不在意大利比萨。(3)名称权。名称权属于一种在先权,是指人们有权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自己的名称,即使他与某个受保护的地理标志相冲突,仍可以继续使用。这是因为名称权本身是一种无形财产权,若骤然放弃或取消,将会给权利人带来不必要的财产损失。(4)来源地不保护或已停用的。地理标志的特征之一是该地理标志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而且若成员国国内不予保护,再对其进行保护显得既不必要也不合理。
六、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
对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在我国起步很晚,这与拥有众多地理资源和名优特产的大国的地位是很不相称的。虽然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参加了一些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如《巴黎公约》)和协定,但是国内立法保护还不十分完善,导致了地理标志与商标混同使用,使原本应当属于产地企业集体所有的地理名称被某一个商标注册人独占垄断的局面,忽视地理标志产品的特有质量,欺骗性使用地理标志。由于这种地理标志的滥用,造成久负盛名的产品信誉一落千丈,丧失了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还使得一些地理名称逐渐演变成普通名称或代名词,如大理石、绍兴酒等。造成上述局面的原因有很多,一是国民特别是工商企业界对地理标志的概念不清,把商标、原产地概念与地理标志混为一谈;另一方面,现有法律法规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规定较少,保护不利,使之处于松散、混乱状态,出现地理标志“淡化”现象。针对目前存在几种模糊认识,需要区分清几个名词的概念和相互关系。  
地理标志保护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TRIPs协议对此做了专门规定。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始于1994年国家工商局发布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2001年修改的《商标法》第一次在法律上明确了对地理标志的保护,2002年修改的《商标法实施条例》又进一步规定,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获得保护。保护地理标志,实施品牌经营战略,对于促进我国农副土特产品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振兴我国农业经济,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副土特产品十分丰富,其中许多产品都有着独特的品质,而这种品质往往是由当地特有的地理气候环境决定的,例如,“库尔勒香梨”、“涪陵榨菜”、“章丘大葱”、“黄岩蜜桔”、“漳州芦柑”、“荔浦芋”、“兰州百合”等,这些特色产品都与其产地连在一起命名,在申请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之前即已享誉全国,有的甚至享有国际声誉。我国还是一个茶叶大国,生产茶叶的历史非常悠久。中国历史上记载的茶叶产地达200多个,遍及16个省,例如,江苏的“洞庭山”、“栖霞山”,浙江的“龙井”、“天柱山”、“径山”,安徽的“黄山”、“涌溪山”、“猴坑”,福建的“武夷山”,河南的“连塘山”,湖南的“君山”、“大沩山”、“牛山”,广东的“古劳”,广西的“六堡”,四川的“蒙山”,云南的“普洱山”等。茶叶是最讲究产地的,茶叶的品质往往与独特的地理气候环境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因此,我国茶叶是最适合于实施地理标志保护的重要领域之一。
除了农副土特产品外,一些传统的工业产品和手工艺品也是实施地理标志保护的重要方面。如“景德镇瓷器”、“洛阳唐三彩”等。过去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难以实施地理标志保护战略,许多产品的价值得不到应有的提升,使我国许多很具地方特色的农副土特产品未能得到很好的开发,形不成产业,有的甚至在不断萎缩。一些已经形成产业甚至很具规模的土特产品,尽管也注册了商标,但大都属于普通商标,与其地理来源毫无关系。而实际上,对于农副土特产品一类商品来说,最值得也是最需要保护的恰恰就是标示其地理来源的地理标志。我国茶叶市场之所以假冒产地现象十分普遍,成为“挂羊头卖狗肉”最严重的领域之一,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标示茶叶地理来源的地理标志长期以来没有被赋予知识产权的意义,而是被误视为茶叶的通用名称。产品的通用名称在法律上不具有权利的性质,是不需要限制也难以限制的。尽管像“六安瓜片”、“信阳毛尖”中“六安”、“信阳”毫无疑问具有产地的性质,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也都有禁止使用虚假产地的规定,但完全依靠消费者的举证和执法机关主动去鉴别此类产地的真伪,以达到禁止之目的,几乎是不可能的。只有当这些标示商品地理来源的标志被赋予了知识产权的含义,权利人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挺身而出的时候,地理标志才有可能依法得到应有的保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地理标志作为知识产权在国内获得保护是使用该地理标志的商品或者服务开辟国际市场的法律基础。按照TRIPs协议的规定,对于在来源国不受保护的地理标志,该协议的其他成员无需承担保护义务。如果在有关地理标志于来源国获得保护之前,已在他国被善意申请或注册为商标,或已通过善意使用获得商标权,则使用该地理标志不得损害该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在这种问题上,我们过去有过太多的教训,现在仍然面临着挑战,例如,我国使用在茶叶上的地理标志在韩国正经受着诉讼的严峻考验。地理标志的保护在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尚属新生事物,但其对于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加强地理标志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地理标志保护意识,保护地理标志所有人的正当利益,是我国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义不容辞的责任。
七、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其立法对策
我国幅员辽阔、自然资源丰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各种各具特色的地方产品不断涌现,有的甚至远销海外,有力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不仅能够增强地方区域经济的实力,还有助于提升占我国出口产品很大比重的民族特色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但我国地理标志的保护状况令人担忧,存在很多问题:一些信誉卓著的地理标志因长期疏于保护,逐渐淡化而沦为商品的通用名称,如安徽宣州的宣纸和云南大理的大理石;相当数量的地理标志被不当注册为商标,这使得本应由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生产集体拥有的权利变为少数人排它使用的商标权,剥夺了该地区其它生产者合法生产的权利,一些有名的地理标志在国外被抢注为商标,削弱了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假冒、滥用地理标志现象普遍。地理标志的信誉与内在价值诱使少数不法分了进行伪造、仿制,谋取大量不当利益。有些地理标志权人滥用权利,忽视产品质量,粗制滥造,随意许可不符合条件的厂家生产,既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地理标志的信誉和形象。立法的缺陷与不足是引发地理标志保护一系列问题的症结所在。2001年新《商标法》颁布之前我国地理标志的立法几近空白。《对外贸易法》中有禁止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伪造原产地证明的规定,另外国家有关部委曾制定过一些规范性文件,如1987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保护原产地名称的函》以及1999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等。新《商标法》第十六条对地理标志的含义及使用管理作了明确规定,有学者认为,我国的地理标志与产地名称弄混淆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产品质量法》规定的是禁止伪造产地证明、质量认证标志。但地理标志与产地标记毕竟是两个内涵不同的概念。很多情况下伪造地理标志并不必然构成伪造产地行为,如美国出产的标有“美国制造”的龙井茶,并没有伪造产地。总的说来,我国地理标志方面的立法过于简单琐碎、不成体系,致使实践中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远不能适应入世后地理标志保护的迫切需要。
按Trips协议的精神,国内不予保护的地理标志在国际上也得不到保护。因此我国必须尽快完善地理标志的相关立法。笔者提出如下设想:1、制定一部统一的地理标志保护法,列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与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一样共同构成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2、明确界定地理标志的概念及保护目的、保护机构,笔者认为质检部门是商品质量把关部门,有强大的技术力量和实践经验,能够胜任此项工作。3、建立注册登记制度,明确申请程序、严格审核标准、统一专用标志,在目前法律环境较差的条件下,应当对部分需要特别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实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核。4、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在诚信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靠政府相关部门推动去把握产品质量,明确法律责任,打击假冒和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5、加强宣传和执法力度,提高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意识,避免出现侵权人不以为然、受害人熟视无睹的局面。大力宣传地理标志的性质和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使之深入人心,营造尊重和保护地理标志的良好氛围;同时,执法、司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有效制裁侵权行为,确保地理标志的正确使用。




参考文献:

李冬梅:《知识产权法原理》,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郑成思:《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任继圣:《WTO与知识产权法律实务》,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版
孔祥俊:《WTO知识产权协定及其国内适用》,法律出版社,2002版
任继圣主编:《WTO与知识产权法律实务》,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出版
翁国民主编:《入世与知识产权保护》,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1年3月出版
黄勤南主编:《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1年9月第3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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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44批)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44批)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

2013年 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44批)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41批)予以公告。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44批)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5605/n13916898/n15130580.files/n15130273.doc



2013年1月18日





附件: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第244批)

第一部分 新产品
    一、汽车生产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1 解放牌 载货汽车 CA1043
载货汽车底盘 CA1043、CA1120、CA1162、CA1160、CA1250、CA1100、CA1140
天然气自卸汽车 CA3310
天然气自卸汽车底盘 CA3310
自卸汽车 CA3310
自卸汽车底盘 CA3310
客车底盘 CA6120
铰接客车底盘 CA6180
厢式运输车 CA5043X、CA5120X、CA5140X、CA5100X、CA5160X、CA5250X
4×4越野汽车 CA2120
汽车起重机底盘 CA5306JQZ、CA5276JQZ
洒水车 CA5160GSS
牵引汽车 CA4160、CA4220
随车起重运输车 CA5163JSQ、CA5160JSQ
随车起重运输车底盘 CA5163JSQ、CA5160JSQ
长春一汽轻型车厂 1 华凯牌 载货汽车底盘 CA1160
仓栅式运输车 CA5160CCY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2 大众牌 轿车 FV7140
东风南充汽车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载货汽车底盘 EQ1161、EQ1160
客车底盘 EQ6500
厢式运输车 EQ5041X
仓栅式运输车 EQ5041CCY
幼儿专用校车 EQ6501
洒水车 EQ5160GSS
随车起重运输车 EQ5160JSQ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多用途乘用车 DXK6440、DXK6441
东风汽车公司 3 东风牌 越野载货汽车 EQ2040、EQ2050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EQ6120
混合动力客车底盘 EQ6121、EQ6110
仓栅式运输车 EQ5250CCY、EQ5160CCY、EQ5253CCY、EQ5121CCY
华神牌 厢式运输车 DFD5020X、DFD5021X
扫路车 DFD5022TSL
风神牌 轿车 DFM7160、DFM7150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载货汽车 EQ1160
载货汽车底盘 EQ1160
客车 EQ6860
客车底盘 EQ6881、EQ6101、EQ6650、EQ6750、EQ6800
冷藏车 DFL5311X
牵引汽车 DFL4251、DFL4181、EQ4250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载货汽车 EQ1080
载货汽车底盘 EQ1080、EQ1160
客车底盘 EQ6549、EQ6800
厢式运输车 DFA5080X、DFA5020X
多用途货车 DFA1022、DFA1023
多用途货车底盘 DFA1022、DFA1023
蓄能供热车 EQ5160TXN
轻型越野汽车 DFA2021
轻型越野汽车底盘 DFA2021
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城市客车 EQ6830、EQ6751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5 大众汽车(VOLKSWAGEN)牌 轿车 SVW7167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7 青年牌 豪华旅游客车 JNP6140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 9 北京牌 越野载货汽车底盘 BJ2042
载货汽车底盘 BJ1040
供水车 BJ5042GGS
多用途货车 BJ1031
普通货车 BJ1040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 福田牌 载货汽车 BJ1043、BJ1049、BJ1030、BJ1169
载货汽车底盘 BJ1043、BJ1049、BJ1030、BJ1169、BJ1042
客车 BJ6115、BJ6129、BJ6902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BJ6105、BJ6123
纯电动城市客车 BJ6760
厢式运输车 BJ5169X、BJ5043X、BJ5026X、BJ5030X、BJ5049X
仓栅式运输车 BJ5169CCY、BJ5043CCY
冷藏车 BJ5159X
多用途货车 BJ2037
多用途货车底盘 BJ2037
吸污车 BJ5085GXW
宣传车 BJ5129X
平板运输车 BJ5043TPB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BJ5319GJB
混凝土泵车 BJ5339THB、BJ5439THB
篷式运输车 BJ5043CPY
舞台车 BJ5049X
随车起重运输车 BJ5162JSQ
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 12 欧曼牌 载货汽车 BJ1163、BJ1319、BJ1202
载货汽车底盘 BJ1313、BJ1163、BJ1319、BJ1202、BJ1312
自卸汽车 BJ3312、BJ3163、BJ3319
自卸汽车底盘 BJ3312、BJ3163、BJ3319
厢式运输车 BJ5202X、BJ5163X、BJ5319X
厢式运输车底盘 BJ5163X
仓栅式运输车 BJ5163CCY、BJ5207CCY、BJ5319CCY、BJ5202CCY
低密度粉粒物料运输车 BJ5312GFL、BJ5313GFL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BJ5319GJB、BJ5253GJB、BJ5259GJB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底盘 BJ5319GJB、BJ5253GJB、BJ5259GJB
混凝土泵车底盘 BJ5339THB、BJ5439THB
牵引汽车 BJ4252、BJ4259、BJ4253、BJ4189
自卸式垃圾车 BJ5253ZLJ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5 长城牌 厢式运输车 CC5021X、CC5031X
多用途货车 CC1031、CC1021
邮政车 CC5021X、CC5031X
河北中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9 田野牌 厢式运输车 BQ5023X、BQ5022X
轻型越野货车 BQ2030
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22 长安牌 载货汽车 SC1035
载货汽车底盘 SC1035
厢式运输车 SC5025X、SC5026X
小学生专用校车 SC6685
幼儿专用校车 SC6735、SC6515、SC6685
包头北奔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27 北奔牌 越野载货汽车 ND2250
越野载货汽车底盘 ND2250
载货汽车 ND11602、ND12000
载货汽车底盘 ND11602、ND12000、ND1310、ND1250
厢式运输车 ND5310X
牵引汽车 ND4240、ND4250
自卸式垃圾车 ND5250ZLJ、ND5310ZLJ
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29 黄海牌 城市客车 DD6129
客车底盘 DD6129、DD6181
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31 凯马牌 自卸汽车 KMC3103、KMC3058、KMC3088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3 中华牌 轿车 SY7150
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33 金杯牌 轻型客车 SY6542
囚车 SY5031X
多用途乘用车 SY6492、SY6499、SY6542
救护车 SY5031X
殡仪车 SY5034X
监测车 SY5031X
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33 金杯牌 自卸汽车底盘 SY3044
自卸式垃圾车 SY5044ZLJ
广汽日野(沈阳)汽车有限公司 35 广汽牌 旅游客车 SFQ6123
上海汽车商用车有限公司 41 大通牌 载货汽车 SH1041
载货汽车底盘 SH1041
厢式运输车 SH5040X、SH5041X
监测车 SH5041X
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44 依维柯牌 依维柯轻型客车 NJ6606
客车 NJ6744
客车底盘 NJ6606、NJ6624
纯电动客车 NJ6697、NJ6607
纯电动客车底盘 NJ6577、NJ6667
厢式运输车 NJ5044X
畅达牌 运钞车 NJ5030X
跃进牌 载货汽车 NJ1161、NJ1131、NJ1071、NJ1091、NJ1100、NJ1041、NJ1051
载货汽车底盘 NJ1161、NJ1131、NJ1091、NJ1100、NJ1051、NJ1041
自卸汽车 NJ3041
客车底盘 NJ6711、NJ6961、NJ6931
厢式运输车 NJ5041X、NJ5061X、NJ5131X、NJ5101X、NJ5161X、NJ5100X
厢式运输车底盘 NJ5061X、NJ5101X
仓栅式运输车 NJ5100CCY、NJ5041CCY、NJ5091CCY、NJ5161CCY、NJ5131CCY、NJ5051CCY
精功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45 精功牌 载货汽车底盘 ZJZ1311
自卸汽车 ZJZ3312、ZJZ3313、ZJZ3315、ZJZ3311、ZJZ3314
牵引汽车 ZJZ4251
南京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48 徐工牌 自卸汽车底盘 NXG3310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NXG5310GJB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49 亚星牌 客车 JS6752
底盘 JS6470
浙江飞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51 飞碟牌 厢式运输车 FD5136X
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 FD6430
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52 吉利美日牌 轿车 MR7152
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52 吉利牌 轿车 JL7152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5 安凯牌 双层城市客车 HFF6120
客车 HFF6906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6 江淮牌 载货汽车 HFC1161、HFC1070、HFC1041
载货汽车底盘 HFC1161、HFC1070、HFC1060、HFC1042、HFC1041
自卸汽车 HFC3161、HFC3241、HFC3311
自卸汽车底盘 HFC3161、HFC3241、HFC3311
轻型客车底盘 HFC6451、HFC6491、HFC6520
厢式运输车 HFC5161X、HFC5049X、HFC5120X、HFC5070X、HFC5073X、HFC5150X、HFC5130X、HFC5041X、HFC5100X
仓栅式运输车 HFC5161CCY、HFC5041CCY、HFC5070CCY
商务车 HFC5049X、HFC5047X
囚车 HFC5047X
多用途乘用车 HFC6512
小学生专用校车 HFC6591、HFC6561
自卸式垃圾车 HFC5161ZLJ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HFC5161ZXX、HFC5241ZXX
邮政车 HFC5060X、HFC5042X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58 东南牌 轿车 DN7152、DN7154
福建奔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58 梅赛德斯-奔驰牌 囚车 FA5030X、FA5031X
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8 福建牌 客车 FJ6105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63 豪泺牌 客车底盘 ZZ6577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63 豪泺牌 载货汽车 ZZ1257、ZZ1317
载货汽车底盘 ZZ1257、ZZ1317
自卸汽车 ZZ3317、ZZ3257
自卸汽车底盘 ZZ3317、ZZ3257
厢式运输车 ZZ5317X
仓栅式运输车 ZZ5317CCY、ZZ5257CCY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ZZ5257GJB、ZZ5317GJB
牵引汽车 ZZ4257、ZZ4187
篷式运输车 ZZ5317CPY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63 斯达-斯太尔牌 自卸汽车 ZZ3241
牵引汽车 ZZ4181、ZZ4253、ZZ4183、ZZ4251
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 63 豪瀚牌 自卸汽车 ZZ3315、ZZ3255
自卸汽车底盘 ZZ3315、ZZ3255
牵引汽车 ZZ4185、ZZ4255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64 解放牌 载货汽车 CA1043、CA1041、CA1147、CA1148、CA1080、CA1128、CA1070、CA1100
载货汽车底盘 CA1043、CA1041、CA1147、CA1148、CA1080、CA1128、CA1070、CA1250、CA1100
自卸汽车 CA3250、CA3251、CA3310、CA3208
自卸汽车底盘 CA3250、CA3310、CA3208
厢式运输车 CA5148X、CA5041X、CA5043X、CA5147X、CA5128X、CA5080X、CA5100X
仓栅式运输车 CA5128CCY、CA5100CCY、CA5148CCY、CA5043CCY、CA5041CCY、CA5080CCY
冷藏车 CA5041X、CA5043X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CA5250GJB
篷式运输车 CA5148CPY、CA5044CPY、CA5083CPY、CA5043CPY、CA5041CPY、CA5053CPY、CA5100CPY、CA5045CPY
山东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67 燕台牌 载货汽车 YTQ1036
载货汽车底盘 YTQ1036
厢式运输车 YTQ5036X
仓栅式运输车 YTQ5036CCY、YTQ5027CCY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71 宇通牌 客车 ZK6122、ZK6119、ZK6786、ZK6126
客车底盘 ZK6750、ZK6909、ZK6119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ZK6180
中小学生专用校车 ZK6929
图书馆车 ZK5070X
小学生专用校车 ZK6929
展示车 ZK5150X、ZK5110X
指挥车 ZK5030X
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 72 东风牌 多用途乘用车 ZN6441
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73 楚风牌 载货汽车底盘 HQG1251、HQG1250
客车底盘 HQG6102
仓栅式运输车 HQG5310CCY
养蜂车 HQG5250CYF
平板运输车 HQG5250TPB
随车起重运输车 HQG5310JSQ、HQG5250JSQ
湖北三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76 十通牌 载货汽车 STQ1048
载货汽车底盘 STQ1160、STQ1251、STQ1254
下灰车 STQ5251GXH
洒水车 STQ5162GSS、STQ5160GSS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STQ5160ZXX
随车起重运输车 STQ5254JSQ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79 比亚迪牌 轿车 BYD7152
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80 三一牌 载货汽车底盘 SYM1253
随车起重运输车 SYM5160JSQ、SYM5161JSQ、SYM5250JSQ
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81 华菱之星牌 载货汽车 HN1160
载货汽车底盘 HN1160
厢式运输车 HN5160X
仓栅式运输车 HN5160CCY
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84 众泰牌 运动型乘用车 JNJ6406
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85 东风牌 自卸汽车 SE3041
自卸汽车底盘 SE3041
桂林客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90 五菱牌 城市客车 GL6508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91 东风牌 多用途乘用车 LZ6520
乘龙牌 载货汽车 LZ1250、LZ1161、LZ1240
载货汽车底盘 LZ1250、LZ1161、LZ1240
自卸汽车 LZ3250、LZ3251、LZ3311、LZ3120、LZ3121、LZ3252、LZ3310
自卸汽车底盘 LZ3250、LZ3120、LZ3121、LZ3252、LZ3310
厢式运输车 LZ5162X、LZ5161X、LZ5250X、LZ5240X
翼开启厢式车 LZ5161X
仓栅式运输车 LZ5161CCY、LZ5250CCY、LZ5240CCY
牵引汽车 LZ4240、LZ4230、LZ4180
畜禽运输车 LZ5161CCQ、LZ5250CCQ
篷式运输车 LZ5161CPY、LZ5250CPY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2 五菱牌 双排座货车 LZW1029
双排座货车底盘 LZW1029
多用途乘用车 LZW6430、LZW6407、LZW6435、LZW6390、LZW6450、LZW6388、LZW6441
货车 LZW1029
货车底盘 LZW1029
宝骏牌 轿车 LZW7128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 93 力帆牌 轿车 LF7133/、LF7153
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 94 红岩牌 平板自卸汽车 CQ3255
自卸汽车 CQ3315、CQ3255
自卸汽车底盘 CQ3315、CQ3255
厢式运输车 CQ5165X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CQ5255GJB、CQ5315GJB
特种作业车底盘 CQ5336
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5 五十铃牌 载货汽车 QL1071、QL1040、QL1070、QL1041
载货汽车底盘 QL1071、QL1040、QL1070、QL1041
厢式运输车 QL5070X、QL5040X、QL5060X
冷藏车 QL5070X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6 长安牌 轿车 SC7169、SC7158
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 101 王牌牌 载货汽车 CDW1040、CDW1161、CDW1160、CDW1120
载货汽车底盘 CDW1040、CDW1160、CDW1120
厢式运输车 CDW5250X、CDW5160X、CDW5161X、CDW5120X、CDW5040X、CDW5310X
仓栅式运输车 CDW5160CCY、CDW5250CCY、CDW5161CCY、CDW5040CCY、CDW5310CCY
冷藏车 CDW5041X
篷式运输车 CDW5040CPY、CDW5120CPY、CDW5250CPY、CDW5161CPY、CDW5310CPY
随车起重运输车 CDW5161JSQ、CDW5040JSQ
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01 大运牌 自卸汽车底盘 CGC3251
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07 解放牌 载货汽车 CA1040、CA1020
载货汽车底盘 CA1040、CA1020
厢式运输车 CA5020X、CA5040X
仓栅式运输车 CA5040CCY、CA5020CCY
篷式运输车 CA5040CPY
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09 通家福牌 甲醇厢式运输车 STJ5023X
甲醇多用途乘用车 STJ6404
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0 陕汽牌 沙漠车 SX5156TSM
油田专用车底盘 SX5156TYT
除雪车 SX5257TCX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112 海格牌 客车 KLQ6796
轻型客车 KLQ6540
贵航青年莲花汽车有限公司 113 莲花牌 轿车 GHK7188
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119 开瑞牌 载货汽车 SQR1043
载货汽车底盘 SQR1043
厢式运输车 SQR5046X
翼开启厢式车 SQR5020X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19 奇瑞牌 轿车 SQR7152
西安西沃客车有限公司 120 西沃牌 旅居车 XW5172X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2 荣威牌 轿车 CSA7187、CSA7188、CSA7189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23 金龙牌 囚车 XMQ5032X、XMQ5180X、XMQ5160X
轻型客车 XMQ6501
幼儿专用校车 XMQ6593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124 金旅牌 城市客车 XML6995、XML6602、XML6115、XML6105、XML6925、XML6845、XML6895、XML6722、XML6805、XML6125、XML6745
客车 XML6127、XML6602、XML6103、XML6957、XML6907、XML6857、XML6113、XML6997、XML6757、XML6722、XML6125、XML6807
纯电动客车 XML6700
纯电动轻型客车 XML6532
商务车 XML5185X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25 中通牌 中小学生专用校车 LCK6801、LCK6100、LCK6736
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 127 恒通客车牌 城市客车 CKZ6581
纯电动城市客车 CKZ6127
纯电动客车底盘 CKZ6129
海马轿车有限公司 128 海马牌 轿车 HMA7160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129 申龙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SLK6129、SLK6109、SLK6119
山西成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30 神剑牌 载货汽车 SCH1025
多用途乘用车 SCH6402
同意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告》中设立非独立法人分公司: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北路39号;生产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科路215号。
同意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在《公告》中设立非独立法人分公司: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鑫源路8号;生产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鑫源路8号。
同意在《公告》中设立乘用车生产企业,企业名称: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地址: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66号,企业生产地址: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66号。
二、民用改装车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北京市政中燕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一)04 中燕牌 洒水车 BSZ5316GSS、BSZ5163GSS、BSZ5106GSS
清障车 BSZ5126TQZ
北京攀尼高空作业设备有限公司 (一)17 京探牌 高空作业车 BT5054JGK
北京英斯泰克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一)23 英斯泰克牌 半挂车 BYN9402
北京市威腾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一)24 威腾牌 半挂车 BWG9400、BWG9408
北京中冀福庆专用车有限公司 (一)45 福庆天王牌 指挥车 ZFQ5250X
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一)46 中卓时代牌 A类泡沫消防车 ZXF5190GXF
泡沫消防车 ZXF5190GXF
中天高科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二)08 中天之星牌 爆破器材运输车 TC5040X
唐山亚特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三)03 亚特重工牌 半挂车 TZ9350、TZ9340
河北力钧长恒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三)06 飞花牌 半挂车 HBX9406
河北兴发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三)08 可利尔牌 半挂车 SZY9404
唐山市鸿达汽车改装有限公司 (三)09 仙达牌 半挂车 XT9403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XT5253GJB、XT5313GJB、XT5311GJB、XT5251GJB
新凯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三)26 新凯牌 商务车 HXK5030X
河北宏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三)45 正康宏泰牌 半挂车 HHT9409、HHT9402、HHT9405
河北渤海石油装备专用车有限公司 (三)52 油龙牌 固井车 YLL5230TGJ
运油车 YLL5310GYY
随车起重运输车 YLL5252JSQ
河北九通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三)61 福运祥牌 半挂车 JJT9402
河北华运顺通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三)63 顺运牌 半挂车 HYY9352
唐山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 (三)66 冀东巨龙牌 半挂车 JDL9401
河北时越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三)72 时越牌 混凝土泵车 SHY5301THB
自卸式沥青混合料保温运输车 SHY5250TBW
山西大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四)20 大运牌 自卸汽车 DYX3251
半挂车 DYX9340
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08 北方重工牌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BZ5250GJB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中兴特种车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五)12 蒙凯牌 半挂车 MK9401
铁岭陆平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六)08 陆平机器牌 半挂车 LPC9340
电视车 LPC5030X
绿化喷洒车 LPC5060GPS
沈阳捷通消防车有限公司 (六)20 金猴牌 云梯消防车 SXT5190JXF
沈阳市环卫汽车改装厂 (六)28 沈环牌 吸污车 SHG5100GXW
辽宁天信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六)36 天信牌 绿化综合养护车 LTX5040TYH
除雪车 LTX5020TCX
际华三五二三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六)48 风华牌 运钞车 FH5043X
沈阳美壁斯挂车制造有限公司 (六)54 路斯牌 半挂车 MBS9403
长春双龙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七)30 龙帝牌 绿化喷洒车 CSL5250GPS
牡丹江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八)14 铁运牌 随车起重运输车 MQ5040JSQ、MQ5103JSQ、MQ5042JSQ
鸡西滨港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八)25 万途牌 下水道疏通清洗车 JBG5100GQX
吸粪车 JBG5100GXE
上海阿曼特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九)06 海鸥牌 防弹运钞车 SLX5035X、SLX5040X
上海华东建筑机械厂有限公司 (九)07 华建牌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HDJ5256GJB、HDJ5314GJB
混凝土泵车 HDJ5410THB
上海新华汽车厂 (九)24 培新牌 指挥车 XH5020X
上海华冠希尔博专用车辆有限公司 (九)32 三环牌 清洗车 SQN5160GQX
自装卸式垃圾车 SQN5251ZZZ
上海鸿得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九)38 城市猎豹牌 混凝土泵车 HDL5331THB、HDL5410THB
南京客车制造厂 (十)02 雨花牌 旅居车 NJK5049X、NJK5052X
检测车 NJK5038X
通信车 NJK5048X
徐州徐工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十)06 华风牌 自卸汽车 XZ3310
一汽客车(无锡)有限公司 (十)10 解放牌 小学生专用校车 CA6680、CA6750
淮安市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16 永旋牌 吸污车 HYG5160GXW
无锡华策汽车有限公司 (十)27 华新牌 客车 HM6700、HM6730、HM6600、HM6660
南通客车厂 (十)30 文峰牌 城市客车 QTK6100
常熟华东汽车有限公司 (十)36 华东牌 自卸式垃圾车 CSZ5030ZLJ
运钞车 CSZ5043X
镇江市特种车辆厂有限公司 (十)37 奥赛牌 指挥车 ZJT5210X、ZJT5210XZH
江阴市汽车改装厂 (十)41 神探牌 装备车 JYG5040X
江苏友谊汽车有限公司 (十)45 友谊牌 幼儿专用校车 ZGT6580
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十)48 徐工牌 压缩式垃圾车 XZJ5140ZYS
扫路车 XZJ5070TSL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XZJ5252GJB
绿化喷洒车 XZJ5080GPS、XZJ5250GPS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XZJ5021ZXX
除雪车 XZJ5250TCX
高空作业车 XZJ5066JGK
苏州市捷达消防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十)49 捷达消防牌 水带敷设消防车 SJD5270TXF
泵浦消防车 SJD5260TXF
扬州盛达特种车有限公司 (十)57 金鸽牌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YZT5020ZXX
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60 大马牌 客车 HKL6480
商务车 HKL5040XSW
江苏中意汽车有限公司 (十)61 中意牌 工程车 SZY5040X
苏州江南航天机电工业公司 (十)67 航天牌 检测车 SJH5170X、SJH5260X
防疫车 SJH5041X
江苏悦达专用车有限公司 (十)69 悦达牌 压缩式垃圾车 YD5073ZYS、YD5070ZYS
压缩式对接垃圾车 YD5071ZDJ
扫路车 YD5070TSL
洗扫车 YD5070TXS
餐厨垃圾车 YD5070TCA、YD5080TCA
江苏安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十)70 大力士牌 沥青道路微波养护车 JAT5160TYH
鸿运汽车有限公司 (十)71 宏运牌 自卸汽车 HYD3122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十)73 莱斯牌 通信车 LES5031X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十)75 海伦哲牌 电源车 XHZ5150X
高空作业车 XHZ5054JGK、XHZ5040JGK、XHZ5063JGK
常州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76 常奇牌 后栏板起重运输车 ZQS5160JHQ
连云港五洲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87 连洲牌 半挂车 USP9360
溧阳二十八所系统装备有限公司 (十)102 中驰威牌 监测车 CEV5120X
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一)07 宏宙牌 半挂车 HZZ9401
衢州市华夏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一)15 中商汽车牌 半挂车 ZL9402
工程车 ZL5070X
浙江美通筑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31 浙通牌 沥青洒布车 LMT5254GLQ
路面养护车 LMT5250TYH
杭州蓝海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十一)35 大公牌 监测车 TLH5031X
浙江万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一)36 万丰牌 纯电动厢式运输车 ZWQ5001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04 星马牌 平板运输车 AH5310TPB
安徽江淮安驰汽车有限公司 (十二)07 江淮牌 多用途货车 MC1021、MC1030
安徽长丰扬子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12 扬子牌 城市客车 YZK6950、YZK6110
小学生专用校车 YZK6730、YZK6590、YZK6990、YZK6930
幼儿专用校车 YZK6730、YZK6590、YZK6790、YZK6660
安徽省池州市大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二)19 秋浦牌 半挂车 ACQ9266、ACQ9400
安徽省广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二)20 安通牌 客车 CHG6703
厢式运输车 CHG5060X
半挂车 CHG9350、CHG9401、CHG9402、CHG9400
安徽江淮扬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22 江淮扬天牌 扫路车 CXQ5060TSL
安徽省青怡客车有限公司 (十二)23 青怡牌 厢式运输车 AQK5040X
明光市浩淼消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十二)25 光通牌 泡沫消防车 MX5070GXF
安徽开乐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27 开乐牌 半挂车 AKL9407、AKL9357
冷藏车 AKL5040X
压缩式垃圾车 AKL5070ZYS
滁州市广通汽车有限公司 (十二)29 安通牌 半挂车 ATQ9403、ATQ9350、ATQ9400
安徽省蒙城县华威汽车改装有限公司 (十二)31 吉运牌 半挂车 MCW9402
利辛县江淮扬天汽车有限公司 (十二)32 金皖牌 半挂车 LXQ9405、LXQ9404、LXQ9406
利辛县泰鑫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二)34 皖北泰鑫牌 半挂车 TX9403、TX9404、TX9402
合肥市富园汽车改装有限公司 (十二)36 富园牌 宣传车 HFY5045X、HFY5041X
龙岩畅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三)10 畅丰牌 大流量排水抢险车 CFQ5160TPS
电源车 CFQ5071X
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 (十三)14 宇威牌 压缩式垃圾车 YW5070ZYS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16 福龙马牌 压缩式垃圾车 FLM5250ZYS
吸污车 FLM5070GXW
福建新华旭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三)21 新华旭牌 半挂车 XHX9351
福建泰华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十三)25 大力士牌 半挂车 FTW9371
福建海越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十三)28 斯伏尔牌 自装卸式垃圾车 FHY5030ZZZ
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 (十三)30 海德馨牌 救险车 HDX5250X
江西凯马百路佳客车有限公司 (十四)03 江西牌 客车 JXK6110
江西江铃汽车集团改装车有限公司 (十四)15 江铃牌 救险车 JX5033X、JX5032X
江西江铃专用车辆厂 (十四)16 江铃牌 保温车 JX5045X
冷藏车 JX5044X、JX5047X、JX5048X
江西钧天机械有限公司 (十四)17 钧天牌 商务车 JKF5031X
工程车 JKF5040X
检测车 JKF5040X
山东岱阳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五)10 岱阳牌 半挂车 TAG9401
山东齐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五)13 齐鲁牌 城市客车 BWC6665、BWC6735、BWC6825
山东梁山通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五)14 通亚达牌 半挂车 CTY9240
电视车 CTY5070X
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 (十五)18 舒驰牌 城市客车 YTK6750
客车 YTK6750、YTK6660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豪沃客车有限公司 (十五)19 黄河牌 城市客车 JK6668
客车 JK6608
烟台海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五)20 海德牌 自卸式垃圾车 CHD5029ZLJ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CHD5030ZXX、CHD5073ZXX
餐厨垃圾车 CHD5160TCA
山东迅力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十五)21 迅力牌 半挂车 LZQ9401
山东鲁峰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十五)23 鲁峰牌 清障车 ST5090TQZ
中国重汽集团泰安五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五)33 五岳牌 修井机底盘 TAZ5363TXJ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TAZ5253ZXX
蓬莱市兴华汽车改装有限公司 (十五)35 兴华牌 半挂车 LXH9400
山东文登黑豹汽车有限公司 (十五)41 黑豹牌 自卸式运输车 WDQ3026
济南豪瑞通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五)46 圆易牌 压缩式垃圾车 JHL5163ZYS
洒水车 JHL5060GSS
青岛索尔汽车有限公司 (十五)48 金马牌 救护车 QJM5041X
救险车 QJM5050X
山东梁山华宇集团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五)53 华宇达牌 半挂车 LHY9401
梁山永固挂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五)55 广科牌 半挂车 YGK9402、YGK9403
山东恩信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十五)59 恩信事业牌 半挂车 HEX9351、HEX9391、HEX9350、HEX9404、HEX9403
嘉祥萌山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五)77 萌山牌 半挂车 MSC9404、MSC9403、MSC9400
莱芜市华驰挂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五)79 泰骋牌 半挂车 LHT9405、LHT9352、LHT9401、LHT9340
梁山远东交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十五)80 劲越牌 半挂车 LYD9403、LYD9400
青岛同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十五)88 赛哥尔牌 自装卸式垃圾车 QTH5040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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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建设厅


关于印发《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建村字[2006]95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村容镇貌管理,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村镇环境,我厅研究制定了《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在贯彻执行中,一是要以贯彻执行办法推动村庄治理工作,按照办法的要求治理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二是要以村庄治理为贯彻执行办法的契机,建立村庄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办法规定加强管理,巩固村庄治理的成果。三是在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中,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四是要将贯彻执行办法中遇到问题,及时向我厅村镇建设管理处反馈。





山西省建设厅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村容镇貌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村镇环境,促进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设部《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和《中国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制镇、集镇和村庄的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适用本办法。
在设市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驻地镇规划区内的建制镇、集镇、村庄的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应当服从城市规划和市容环卫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村镇的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 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属地负责、专人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的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乡镇的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乡镇和村庄的环境卫生机构或人员具体负责本村镇保洁和垃圾收集处理工作。
  第六条 建制镇、集镇、村庄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办法,并有权对违反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二章 责任分工


  第七条 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乡镇所有村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实行属地管理,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分工负责:
  (一)主次干道、广场、公共游园、绿地、水域、河道、公共厕所、垃圾收运和填埋点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等,由乡镇的环境卫生机构和人员负责;
  (二)小街小巷、住宅区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负责;
  (三)车站、停车场、影剧院、文化馆、体育场等公共场所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单位负责;
  (四)集贸市场由市场产权单位、开办单位或者经营单位具体负责;
  (五)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卫生责任区由其自行负责;
  (六)经营性门店、摊点等由经营者负责;
  (七)建筑工地由施工企业负责;
  (八)家庭庭院、畜牧饲养点、自用厕所以及柴草、垃圾、粪肥堆放的场地,由住户负责;
  (九)农作物大棚及其看护房,由产权人或者经营人负责。
  乡镇人民政府驻地以外村庄的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工作的责任划分,由村民委员会自行确定。
  第九条 对临街单位、家庭实行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承包责任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据县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与临街企事业单位或部门、家庭签订责任书,明确管理内容和范围,并监督实施。
  临街单位和家庭应当按照责任书的规定,做好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三章 村容镇貌管理


  第十条 在村镇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必须符合村镇规划要求,其建筑造型、高度、色彩、外墙装饰等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现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对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原有的格局、风貌和特色。
  第十一条 在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临街的庭院围墙外擅自搭建厕所、猪圈;
  (二)擅自对临街建筑物进行改建、扩建;
  (三)在临街的建筑物、构筑物立面上安装突出墙体的护栏;
  (四)在临街的建筑物、构筑物外吊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五)在庭院围墙外堆放柴草、垃圾、粪肥或者在庭院内堆放柴草超出围墙高度;
  (六)擅自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路口分发、悬挂经营性宣传物品;
  (七)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堆放物品、设置牌匾和从事维修等经营活动;
  (八)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影响村容镇貌的地点停放各类车辆;
  (九)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及市政公用设施、树木上涂写、刻划、张贴宣传品;
  (十)随意倾倒垃圾、污水;
  (十一)利用道路打场晒谷;
  (十二)其他有碍村镇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十二条 在村镇设置雕塑或者标志性物的,须经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雕塑、牌匾、标志物破损或者污染,其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及时修整,保持其完美和整洁。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不得在建制镇、集镇的主要街道两侧和繁华地区修建实体围墙,确需修建的应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建制镇、集镇的主要街道两侧和繁华地区现有实体围墙由产权单位负责逐步改造。
  村庄居民住宅临街的围墙应力求统一、整齐、美观;倒塌的围墙,应当及时修复;现存的用秸秆和树枝形成的简易围栏,应当改造为统一、整齐的围墙设施。
  第十四条 村镇道路路面、广场、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当保持完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确需临时占用、挖掘的,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出资修复。
  施工单位对挖掘村镇道路、维修管道及清疏管道、沟渠产生的污泥、污物,必须及时出资清运,保持路面整洁。
  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修复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修复,所需费用由临时占用、挖掘单位按照当地标准定额支付。对不能及时清运污泥、污物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清运,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按照实际需要支付。
  第十五条 建制镇、集镇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围挡设施和施工标志,材料、机具应当堆(摆)放整齐,渣土、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第十六条 建制镇、集镇主要街道两侧不得设置废品收购站点。其他地段设置废品收购站点,须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废品收购单位、个人应当加强场地管理,不得影响村容镇貌,污染周围环境。
  第十七条 设置广告、招牌、路标、画廊、霓虹灯等设施,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对破损的设施,设置单位、个人应当及时维修;对脱落、倒塌的设施,设置单位、个人应当及时拆除;超过审批使用期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延期手续或者自行拆除。
  第十八条 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设置停车场、存车处,须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应设置标志;车辆摆放要整齐,不得妨碍交通。
  第十九条 临街的商业橱窗及展品陈列应当整洁、美观,不得在商业橱窗上涂写、刻划和张贴字画。残破的商业橱窗及展品应当及时改造更新。
  第二十条 临街单位、门店的牌匾应当保持尺寸统一、色彩协调、设施完好、卫生整洁、用字准确规范。


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一条 村镇应当制定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村镇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村镇环境卫生标准。
  第二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有环境卫生清扫、维护机构,有条件的村庄应当有专职或兼职环境卫生保洁人员。
  村镇环卫设施、车辆、专业人员经费等,应当按照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在集镇或建制镇收取的城市建设维护税和公用事业附加中列支。
  第二十三条 村镇主要街道两侧、居住区和人流密集地区,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或垃圾池、果皮箱等设施。
  住宅小区应当实行垃圾袋装化,设置垃圾贮存设施,并修建清运车辆通道。
  第二十四条 村镇在进行建设和改造时,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责成建设单位设立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等环境卫生设施。
  环境卫生设施必须与工程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环境卫生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工程概算,由主体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负担。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使用功能。
  确需拆除的,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先建后拆或者价值补偿的原则,由拆迁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
  第二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根据村镇居住人口密度和流动人口数量以及公共场所等特定地区的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建设、改造或者支持有关单位建设、改造公共厕所。
  村镇居民家庭用厕所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卫生标准,旱厕、化粪池应当及时掏运。
  第二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总体规划建设村镇垃圾处理场,处理场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倒入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垃圾池,由单位或者个人自行清运;无力自行清运的,由环境卫生专业组织有偿代运。
  医院、疗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厂产生的废弃物,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在建制镇、集镇镇区内主要道路行驶的运载泥土、沙石、水泥等易飞物和液体的机动车应当采取覆盖或者密封措施,防止沿途洒漏。
  第二十九条 建制镇、集镇镇区内,家畜家禽实行圈养,禁止在街区散放鸡、鸭、鹅、兔、猪、羊等家畜家禽。
  第三十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发展沼气、煤气、天然气、液化气,改变燃料结构,减少垃圾。
  第三十一条 村镇环卫机构和人员应当定期维护环境卫生设施,对破损、陈旧的环境卫生设施应当及时更新或者修复,保持完好。
  村镇环卫机构和人员对垃圾、粪便应当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并逐步做到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对建制镇镇区内单位和居民排放的垃圾,可按照有关规定征收环境卫生管理费和垃圾处理费。
  第三十二条 有条件的村镇对生活废弃物应做到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有条件的县(市)对村镇垃圾实行村庄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方式,进行统一处理。
  第三十三条 公民应当爱护公共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扔果皮、纸屑、塑料袋,不得乱泼脏水,不得乱倒垃圾,不得乱堆杂物。
  第三十四条 环境卫生管理应逐步实行社会化服务。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废弃物的,应当交纳服务费。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在建制镇规划区内违反本办法的,参照《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六条 在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违反本办法的,按照《山西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七条 侮辱、殴打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碍其执行职务,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各市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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