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谁烧公家的钱,起诉谁!/杨涛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07:17:49  浏览:8709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谁烧公家的钱,起诉谁!

杨涛


法国总统希拉克在中国老百姓的眼里,可称得上是生活的节俭模范。前不久,老先生访华,成都索菲特万达大饭店为他预备了一套总统套房,但他却挑选了一间普通的豪华套间,并笑称总统套房“太豪华”,而这种普通豪华套间在索菲特万达大饭店就有20多套,平时入住率很高。于是,咱们的媒体便说啦,看人家总统权倾朝野,却能够保持节俭之风,其自我警醒之深,自我约束之严,真令某些国人汗颜。
不过这事我总觉得没这么简单,难道外国人的人性就进化的快些,道德自律意识提升的比我们高,我也不否认,也许他们的道德自律是强些,但是,恐怕道德后面还有更深的东西没有被我们认识到吧!
这不,这老先生狐狸尾巴还是露了出来。《京华时报》11月24日援引新华社报道称,巴黎市政厅11月22日作出决定,放弃对法国现任总统希拉克担任巴黎市长期间招待客人时花钱太多的指控。因为法国一家上诉法院17日推翻了地方法院的判决,认为这项指控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这项民事诉讼是巴黎现任市长、社会党人贝特朗·德拉诺埃于去年3月提起的,起诉书中说,希拉克1987年至1995年担任巴黎市长期间,巴黎市政厅用于招待客人餐饮和娱乐的开销超过300万欧元(约390万美元),而且大部分是现金付账。
原来,这老先生在公事上烧公家的钱也是一点都不心疼,但这钱烧的多了,他的下一任可不干了,他才不管你希拉克是总统,钱是花在公家上,你超支了,我就得起诉你,就得要你赔偿,要你承担责任。看来,在法国,钱烧的多了,不仅有“公众的眼晴”——号称“第四权力”媒体的记者盯着你,你的下一任也可以据此起诉你。这希拉克一天到晚被人盯着,来中国的当时还有官司缠身,他敢在中国大肆烧纳税人的钱吗?这次侥幸逃脱法网还是因为指控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呢!
不过,我们中国的某些官员便想不通了,咱吃点、喝点算啥呀!就算是超支了一点,但这都是为公事、接待公家的人,这公家不掏腰包谁掏呀?他们这么想,当然也就这么干,反正政府不会破产,帐还不清,可以挂着让下任、下下任去还,“愚公移公”——子又有子、子又有孙,还怕还不清,自己反正不要承担什么责任,照样可以一拍屁股走人。
于是,官员们你方吃罢我登场。这边,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刚上演“100多家党政机关单位和部门,在当地一家“新月楼”餐馆欠账吃喝,历时十余年,吃喝白条近5000张,拖欠金额高达80多万元。由于一些部门公开不承认欠债,忍无可忍的餐馆老板一纸诉状将欠款大户同心县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告上法庭,讨还公道。”(新华网11月5日报道) 那头,武汉市汉南区又传来“一鱼农被村干部钓鱼签下1.25万元的大单,在5年的时间里,他跑了不下50次,至今一分钱也没有讨回。如今他的鱼塘已经垮了,也不知道这张白条何时能兑现?”(《新周报》第二期)快来烧吧!快来吃吧!快来钩吧!都是公家的钱,都是为了“革命工作”,咱又没有落入自个的腰包,“那能算腐败呢?”,相反,咱还为此付出了自己的肝和胃,可真是个好同志呀!
总统不住豪华总统套房,县干部却敢吃下80多万元债务、村干部也敢欠下1.25万元的钓鱼大单,说明了啥?总统的道德自律真得比县干部、村干部强吗?我看未必,敢情人家后面有人盯着,过后还有人起诉,说不定还要自己掏腰包赔,他敢子花爷钱不心疼吗?
接下来的我想要说的话,读者应该不猜自明了。什么时候,咱们的县干部、村干部烧公家的钱超支了,那怕是为公事,也要他赔偿,追究他的行政责任,他的下一任还可以拒绝这个债务包袱,起诉烧公家钱的人要他自个还债,他的自律意识肯定也可以与总统先生比试比试了。不信,咱们走着睢!

通联: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341000  
tao1991@tom.com
tao9928@tom.com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潍坊市防氟改水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


潍坊市防氟改水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潍政发[1995]63号发布)

第一条 为加强防氟改水工程管理,延长工程寿命,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消除氟病氟害,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防氟改水工程系指在氟病区为消除氟病氟害而建设的生活饮用水专用工程。凡在本行政区域内防氟改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各级政府应当高度重视防氟改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将防氟改水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第四条 各级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防氟改水工程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计划、财政、水利、卫生、环保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防氟改水工程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根据谁建设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防氟改水工程所在地政府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发挥效益。

第六条 防氟改水工程设施归建设单位所有。联办工程所有权由联办单位和上级政府协商确定。

第七条 防氟改税工程管理单位应积极推行福利事业企业化管理制度,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员、技术、设备,在保证正常生活供水的同时,拓宽服务渠道,开展多种经营,以水养水,以副补主。

第八条 各类防氟改水工程要加强基础资料的保管,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并报县(市、区)地办室、水利局、防疫站和工程管理机构分别存档。技术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设计图纸及其工程建筑纪录;

(二)各种机械说明及运转情况;

(三)水源结构及地质资料;

(四)供水情况;

(五)历年水源、水质监测数据等。

第九条 各类防氟改水工程应根据工程保护管理需要,结合当地实际,由地病水利部门负责规划工程保护范围。在保护区内严禁向工程的蓄水体内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养鱼饮畜、洗衣洗澡或从事其他应向水质的活动。

第十条 在浅层地下水源地(井)半径30米以内,不得存有渗漏性污染源,300米以内不得使用剧毒农药和污水灌溉;在深层地下水源地(井)半径500米以内不得再开采同一层地下水。特殊情况确需打井的,必须报县(市、区)办公室、水利局批准,并采取严密的封井措施。

第十一条 卫生防疫部门应加强防氟改水工程供水水源监测,要在每年的枯水期和丰水期对静水位、动水位、出水量进行测定,并定期检验水含氟量或进行水质全分析。

第十二条 各类防氟改水工程的水费标准要根据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由工程管理机构核算,报水行政管理部门及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 防氟改水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工作,对超计划用水实行加倍收费。集体供水要由专人管理,供水到户的要安装水表,计量收费。水费要用于工程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防氟改谁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要恪尽职守,定期对工程设施进行维修养护,保证工程设备完好运行,为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同时,对发现破坏工程的案件,要及时上报,认真查处。

第十五条 各级政府应加强保护防氟改水工程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在防氟改水工程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用水单位和个人应自觉维护防氟改水工程,对破坏防氟改水工程的行为,要积极予以制止和检举。

第十六条 防氟改水工程管理机构要接受上级地办公室、水行政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对防氟改水工程管理人员实行备案管理。管理人员视工程数量、规模、任务轻重合理配备,工资待遇或报酬,视工作量大小从统一收取的水费中以固定工资或误工补贴形式给予解决。

第十七条 县(市、区)地办公室、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防氟改水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工程失修、管理混乱、水质恶化等应及时解决处理。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十条有关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由水行政部门分别给予警告、赔偿经济损失、没收非法所得、恢复工程原貌,并处以罚款等处罚。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潍坊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五年六月十三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潍坊市防氟改水及农村饮水工程管理试行规定》同时废止。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被暂停销售的违法企业发布更正启事解除强制措施的办法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审〔2008〕12号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被暂停销售的违法企业发布更正启事解除强制措施的办法



为进一步净化药品广告市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更好地发挥对严重违法药品广告涉及的药品品种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的作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在本市媒体发布的广告严重违法的药品品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该药品在全市范围内的销售,同时责令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企业在原违法广告发布媒体发布更正启事,更正启事的内容和形式、解除暂停销售强制措施的程序适用本办法。

二、更正内容

违法企业发布的更正启事,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布违法广告的企业名称、具体时间、媒体名称、版面或频道、药品名称(包括通用名和商品名)、生产厂家、药品监管部门认定的违法种类;

2、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

3、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4、根据药品监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作出更正:如属于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的,应明确说明本产品不具有扩大的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属于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的,应明确说明不具有绝对化夸大的具体疗效;属于严重欺骗和诱导消费者的,应明确说明严重欺骗和诱导的具体表现或内容。

5、明示因发布违法广告,被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暂停销售,以及暂停销售的起始时间。

6、向公众表示歉意并保证不再发布违法广告等。

三、更正形式

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企业发布的更正启事,应符合以下形式:

1、必须在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违法广告在多家媒体上发布的,更正启事也应在相应的多家媒体上发布;

2、在平面媒体上更正的,必须是发布违法广告的同一版面及位置、相同的版幅大小;在广播电视媒体上更正的,必须是发布违法广告的同一频道和时段、相同的播出秒钟数,字体应当清晰可辨,并通过旁白予以宣读;

3、在媒体发布更正启事的天数必须与发布违法广告的天数相同,但刊播天数不得少于三天。

四、解除强制措施的程序

解除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解除强制措施

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企业,在相应的媒体上按本办法的要求发布更正启事后,向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解除暂停销售的强制措施,并提交以下材料:

(1)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

(2)企业整改报告;

(3)证明材料。在平面媒体发布更正启事的,应提供实物原件;在广播电视等音视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的,应提供更正的录音录像视听资料光盘和广播电视等音视频播出机构出具的播出证明。

2、复核和公示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复核,符合规定的,在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时间为5天。

3、决定

公示无异议的,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解除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在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的,在核实报告作出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解除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

4、执行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解除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后,应及时通知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和市药品监督稽查总队执行。

五、其他

本办法由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08年6月15日起施行。



二○○八年六月一日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